注冊離岸公司的主要用途
國際貿易公司
在低稅區組建公司的最普遍用途是進行國際貿易。在國際貿易中引入海外公司能夠獲得大幅度減稅的機會。如果一家公司想在某一國家生產產品,并將它銷售往另一個國家,那么由此產生的利潤可積累在該海外公司,不需納稅的。在亞洲,對于重開發票之類的貿易活動,香港無疑是一個很受歡迎的地方。香港根據地域來源收稅原則,就是說,只有在香港產生或源于香港的利潤才須征收利潤稅,外來收入即使匯到香港也不須征收利潤稅。因此,在某些情況下,香港實際上是一個無稅區。
國際投資
海外公司往往用來掌管對子公司和聯合公司、公開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以及合資項目的投資。在許多情況下,因特殊投資所帶來的資本增值可不須交稅。另一方面,利用在同締約國有雙重課稅協議的無稅或低稅司法管轄區建立的公司,可以把股息的預扣稅大大降低。
金融公司
可以通過建立海外金融公司來實現集團間資金的管理。集團公司的利息支付有可能需支付預扣稅(預扣稅往往不同于通常征收的公司稅)。因為稅收的緣故,所付的利息必須是一筆可以扣除的費用,由此公司集團可以更好地節省稅款。
中間控股公司
許多大公司希望在有合適條約的司法管轄區組建中間公司,方便他們在投資國當地和投資者的所在國家之間沒有雙重課稅協議的國家進行投資。
個人服務公司
在工程、航空、金融、計算器、電影和娛樂業提供專業服務的個人,通過建立海外個人服務公司,可以獲得大幅度減稅的利益。利用海外公司,可以在個人通常居住國以外的地方提供多種個人服務,所得的酬金可以存在國外,不必納稅。以這種方式構成的個人收入可降低個人所得稅。
雇傭公司
許多大型跨國公司利用海外公司雇用在國外的工作人員。這樣做有助于減少工資和差旅費用,為雇主提供節省稅款和社會保險繳款的便利。
離岸公司的運用
境外公司的用途,綜合來說可分為:
投資風險分散規劃
風險就是不確定性,利用境外公司可規避的投資風險包括:政治風險,身份保密風險,匯率風險,無法自由調度資金風險,承受無限法律責任,金錢損失風險及控股靈活性低。
針對政治風險,境外公司可以作投資者的國籍屏障,或者投資者可將境外公司的國籍轉移。
針對身份保密風險,一般境外公司對股東及行政記錄,都是高度保密及匿名。
針對可能承受無限法律責任的風險,境外公司法例保障了投資者的有限責任,一般來說除了各國政府所不容許的刑事罪行(如販毒),公司的法律及金錢責任,除出資額外,不會涉及個人或法人股東的本身資產。
資金調度、融資規劃及降低營運成本
很多國家都有外匯管制,這會帶來不便及延誤。對此,境外公司可設一個境外銀行戶收取國外分公司或子公司的股利,之后暫存該銀行戶口,大多境外公司地區都沒有外匯管制,資金可自由出入,分公司之間資金轉借無需事先申請。某些上市及大集團公司,充分利用這種用途,成立境外財務公司,管理全球的資金調動。
國際稅務規劃
使用境外公司進行國際稅務規劃可:
1) 延緩或減輕課稅 總的來說,境外公司因為稅率低,或免稅,或有稅務協議,所以租稅規劃者都喜歡用。例如英國,它與全世界一百多個國家也簽有雙邊稅務協議,是最多簽有雙邊稅務協議的國家。利用英國公司作為控股公司,投資往美國、歐洲等地,可有效地減輕股息、權利金等各方面的稅項。
2) 轉移計價 當中又可分銷售模式及傭金模式兩種形態。
3) 海外控股上市 國內公司往海外上市,是現今企業的大趨勢?,F時已有多家國內公司在香港上市,當中有過半是利用開曼控股公司,其余是利用百慕大控股公司和香港控股公司。除了在香港上市,美國納斯達克、新加坡也是考慮地點,而這兩個地方的股票市場,便接受維京島作為上市控股公司。
個人理財
個人投資者可利用境外公司作購買境外物業或境外投資股票之用,這樣一方面可以保密,另一方面也可規避當地的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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